|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旅游局获悉,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农家宾馆的建设和管理,由河南省旅游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起草、发布的河南省首个关于农家宾馆的《农家宾馆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DB41/T492-2007)于7月27日正式实施,这为促进和规范全省农家宾馆发展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最高级别“特色三星级”
根据《农家宾馆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规定,凡在河南省行政辖区内,以旅游景区或生态、观光农业为依托,以田园风光和农家生活方式为特色,为旅游者提供食宿及旅游活动的接待场所,都可以参与星级划分和评定。
此次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将依据基本要求(整体环境、安全方便、绿色环保)、住宿要求、餐饮要求、综合(特色)项目要求、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六大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农家宾馆所获得的总分数来确定其相应的星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特色三星级;农家宾馆星级符号用五角星表示,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三颗五角星(TS)表示特色三星级,为最高级别;农家宾馆星级的标志牌、证书则由河南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并核发。
农家宾馆开业半年可申请星级
根据规定,农家宾馆的星级评定采取业主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办法,待宾馆开业半年后,就可由业主向辖区内县(市)区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以下简称“评定机构”)提出申请。评定工作由评定机构组织,会同质监、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评审。经批复后,宾馆可以享有3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
农家宾馆的星级评定按省、市(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三级进行。一星级、二星级由县(市)区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组织评定,报设区市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备案;三星级由设区市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组织评定,报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备案;特色三星级由河南省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组织评定。
农家宾馆服务“星级化”
此次实施的《农家宾馆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对农家宾馆的住宿条件、服务设施及游客可以参与的特色旅游项目都做了明确规定。
在住宿方面,评定办法要求农家宾馆客房的装修装饰及主要设施配备具有农家特色或地方民族风情;客房应配有彩色电视机,收看节目频道数量不少于5个。
在服务方面,标准规定农家宾馆要能应客人要求,提供导游及讲解服务;能为游客提供租车、停车等服务。农家宾馆所在地的村或景区有相应的医务点(所、院),能应游客需要及时出诊,向游客公布旅游、工商、公安、医疗等部门的投诉或求助电话。
在特色项目方面,标准给游客提供了诸多参考旅游项目。其中,参与性的农事活动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插秧、除草、收割、扬谷、脱粒、舂米、推磨、施肥、育苗、栽培、纺纱、织布、踏水车、垂钓、捕捞、养殖、放牧、采摘、挤奶、榨油、打井水、压水、挑水、劈柴、挖笋等。
游客参与性的民俗文化活动的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歌会、婚嫁迎娶、地方戏、民间乐器、节庆礼仪、草编、竹编、木雕、石雕、农民画、踩高跷、做豆腐、腌制小菜、野炊等。
每年复核一次确保农家宾馆质量
为确保农家宾馆的质量,对已经评定星级的宾馆,评定机构每年复核1次。
其间,对严重降低标准,或复核认定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宾馆,评定机构将给予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凡在一年内接到警告通知书3次以上,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宾馆,评定机构将降低或取消其星级,并向社会公布。
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宾馆,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之日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星级;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
已取得星级的宾馆如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其所在地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应立即反映情况或在权限范围内作出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
凡经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决定提升或降低、取消星级的宾馆,应立即将原星级标志牌和证书交还授予机构,由旅游星级农家宾馆评定机构作出更换或收回处理。
河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并实施的《农家宾馆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十分必要和及时,对农家宾馆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今后,该地方标准将作为衡量农家宾馆软硬品质的标准,为农家宾馆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进而解决农家宾馆目前所存在的建筑环境、经营规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全省农家宾馆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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